許坤向上級機關反映情況 我們是廣西北海市銀灘鎮(zhèn)白虎頭村村民,在此向您們反映關于北海市人民政府國土資源局下屬土地儲備中心以銀灘中區(qū)改造和社會主義新農村(白虎頭)基礎設施項目建設(附件1)五批次向自治區(qū)申請批復,征收集體用地166.9606公頃(折合2504.41畝),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民政府從2006年9月30日、10月12日二次五批批復北海城市建設用地,數目之大,涉及土地面積4011畝,涉及拆遷戶1525戶,人口5000人(附件2)您們國土資源部是否存檔備案。我們根據國家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國務院批)第三款得知: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必須由國務院審批,現在是否審批了。 因為涉及4011畝土地(包括被強行拆遷房屋宅基地),連帶沿海的幾條自然村莊。單說我們白虎頭村,總土地面積750畝,耕田80畝,總人口2850人,農業(yè)人口1862人,勞動人口1500人,主業(yè)為捕魚為生活來源,賴以生存的條件是港口碼頭、海洋,而把白虎頭作為新漁村建設,我們無比歡喜,但北海市人民政府不按民情來考慮施政,而是偷龍轉鳳,搞異地搬遷,由農轉非,一沒有土地;二沒有港口碼頭和海洋。村民都是祖輩以出海捕魚為生,他們一旦離開了自己的土地,離開了海洋他們就失去了依靠,失去了經濟來源,我們將成為集中營里的貧民。 我們從2007年2月6日由北海市土地局銀海區(qū)領導到我們村召開的“銀灘中區(qū)改造及新農村建設搬遷動員大會”中得知我們村的403.99畝集體土地已被政府征用了,現在開始進行拆遷階段。我們的土地竟莫名其妙地變成國有了,原來于2006年4月由村委主任簽字并蓋章,且不申請舉行聽證會的情況下同意征收了,這里面暗藏什么玄機?(附件3、4)。從地方政府到村的領導把白虎頭的集體用地轉為國有整個過程都是暗箱運作不見陽光。為土地問題我們村民曾委托過蔡文清(已故)、陳集福于2004年12月12日;林炳先等于2005年6月6日上訪過國務院信訪局,但結果續(xù)級推委不了了之,不但不查處反變本加厲,現又來一次大掃蕩先征用403.99畝集體土地,后來又把346畝住宅房屋基地橫蠻不講理說“自治區(qū)批復征收土地范圍”已包含宅基地范圍這是合理的,而進行大遷移、大拆遷作為國土儲備中心儲備用地拍賣給開發(fā)商開發(fā)(這是商業(yè)性質),而政府說基于“公共利益”而為的。 在拆遷過程中村民飽受了巨大的精神壓力,工作人員在完成一戶得到獎金多少,每天工作組人員糾纏村民,工作吃飯都不得安寧處處在緊張的氣紛中生活。工作人員用盡哄、嚇、騙手段,并動用司法公安等機器把村民的住宅地哄、嚇、騙到手,我們的村民是怕事的,法律意識不強很多人被他們征服,這就是他們所謂張貼的合理、合法、公正、公平的依法拆遷嗎?我們?yōu)橥恋貫椴疬w曾想用法律程序求個公正,苦于沒有證據,在我們多次質問指揮部主要領導后,指揮部才在2007年12月27日公開拆遷許可證,根據拆遷條例土地儲備中心是不能成為拆遷人成為拆遷人是違法的。但是北海市是法制區(qū)外的人民政府,行政比法還大,任何律師都不敢接納,誰接就吊銷誰的律師證,我們無路可走只能請求中央有關部門為我們作主。 在地方政府拿來到了所謂合法的征地批文(桂政土地(2006)70號)(附件5)文件后,當時就有村民和代表書面上訪北海市信訪局,認為此次征用程序是違法的(附件6),后來地方政府多次找村民代表談話,并組織黨員、村民代表外出旅游,但實際上是做“思想”工作。為了得到村民代表的同意把我村集體土地轉成國有土地,先后開了三次村民代表大會。在2007年6月21日晚上第一次村民代表大會由于有很多村民代表反對大會目的沒有達到,第二次村民代表大會在2007年7月4日召開,當晚有29名代表參加并進行無名投票,結果3票去權,6票同意,20票不同意轉為國有。但地方政府看到這結果并不是他們所要的,加大了工作程度不分日夜,續(xù)家續(xù)戶地做代表“工作”,等時機成熟后,在2007年8月14日在銀灘鎮(zhèn)政府(原咸田鎮(zhèn))召開村民代表大會,一直來村民代表大會都是在本村村委召開的,為什么這次要在鎮(zhèn)政府召開呢?這是其一,最主要的還是剝削了4名村民代表的權利,一早就被公安分局和當地派出所干警帶走,不理村民代表怎么說都不準去參加會議,只是等到電話來說會議結束了才肯放我們的村民代表,因為這次他們成功了,在只有26名村民代表參加投票的情況下,其中20票同意,只有6人反對,但我村共有村民代表39人,其中已故一人。我們真不相信這是在共產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新中國被允許的行為。我們白虎頭村村民眼睜睜看到這些年來所謂的銀灘改造簡直就是在造孽、在浪費國家的錢財。1990年在海灘上建賓館、酒店,但2003年新的領導上臺又把這些好端端的房子都炸掉,現在又說要搞什么“銀灘中期工程”在我們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把我們趕出我們祖祖輩輩生活的美麗家園。我們村在去年就已經是小康村而我們一旦離開銀灘,我們村里的幾千老老少少從此吃什么?喝什么?今后就業(yè),生存問題怎么解決?北海市政府只扔下他們認為劃算的價格(強行評估)強行把我們趕出自己的家園(強制拆遷)。與一般“爛仔”不同的是他們是披著合法的外衣,使用的暴力是以“國家”的名義。就因為我們沒權沒錢,政府就可以這樣搶走我們的土地嗎?我們不懂法律,但是我們學習了中央2007年的一號文件,我們知道“農村穩(wěn),則社會安”的道理,可是北海市政府某些領導為了他們的政績和私利就是要讓我們幾千人痛失家園,從小康變成貧困呢!讓我們民不聊生嗎?我們覺得這是與中央“新農村建設”的宗旨是相違背的。 我們本來都是與世無爭的農民,只想安安穩(wěn)穩(wěn)地過自己的日子,但是他們這些無法無天的行為擾亂了我們幸福安寧的生活,是他們把我們說成是犯上作亂,無事生非的刁民,利用公安機關對我們采取“人盯人”的戰(zhàn)術,使我們根本無法向自治區(qū)和國務院反映情況,前幾天我們在網上看到了監(jiān)察部、國土資源部監(jiān)發(fā)(2007)5號文件(關于進一步開展查處土地違法違規(guī)案件專項行動的通知)。讓我們在最無助的時候以看到了希望,冒著被地方政府打擊的風險給您們反映情況。 請各位領導救救我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