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冤屈哥家屬給碰瓷女李月的一封信 2011年7月31日下午4點18分左右,一名26歲的男子從江蘇省級機關(guān)醫(yī)院19樓跳樓身亡。死者家屬聲稱,該男子前日晚與親友在某KTV唱歌,遭遇疑似敲詐團伙的陷阱,其中一女子稱遭男子非禮,并索要八千元賠償。經(jīng)警員協(xié)調(diào),雙方私了。但男子堅稱自己無辜,現(xiàn)場監(jiān)控也顯示,男子確實沒有非禮行為。 江蘇公共頻道報道視頻: http://v.youku.com/v_show/id_XMjkwNTE0ODc2.html 冤屈哥家屬給碰瓷女李月的一封信 碰瓷女李月: 相信你也看到了這兩天媒體鋪天蓋地的報道,我們也相信你在事發(fā)當晚絕對沒有想到今天的后果。我們的心在滴血,沉浸在巨大的傷痛之中,但這封信不是發(fā)泄和辱罵,我們要告訴你的是,為什么你的行為造成了這么嚴重的后果,以及因你而死的占楊國是一個什么樣的人。 雖然你只有21歲,但我們看到了你老練的手法,更看到了你過硬的心理素質(zhì);蛟S你認為,與你相比,占楊國顯得那么脆弱,那么不堪一擊。錯了,占楊國不是一個嬌生慣養(yǎng)的人,他是一個在農(nóng)村長大的孩子,十幾歲就在外打工,受過許多磨練,絕不是一個因為一點點委屈就輕生的人。在你和多數(shù)人眼里的一件區(qū)區(qū)小事在他看來成了天大的冤屈,為什么?因為你的指控對他來說,是不可接受的侮辱。他的自盡背后,是一個剛烈的男子可殺而不可辱的精神。當然,你是不會懂的。 從你當晚的得意和驕狂來看,我們不敢奢望你會因此感到一絲內(nèi)疚,和良心的不安。但我們相信,你的行為終將受到法律的制裁,社會的譴責。你的余生將會打上恥辱的烙印,你的家人將因你蒙羞。在這次事件塵埃落定之前,我們還要鄭重地警告你,雖然你這次得逞了,但請你懸崖勒馬,見好就收,如果不思悔改,用卑劣的手段再害別人,在你前面的,必然是一條絕路! 今天,8月3日,是你的生日,是不是還會去溫莎玩?我們祝你生日快樂,但愿你勒索到手的八千塊能讓你度過愉快的一天。但是請不要忘了,你害死了一個年輕的生命,他在世間沒有得到公道,在九泉之下,還會接著申冤…… 占楊國的家屬 2011.8.3 |